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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系招生专业介绍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专业设置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了解法律事务发展的方向,熟悉本行业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事务及相关岗位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学、合同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法制史、家庭婚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税法、法律逻辑、模拟法庭、司法文书写作、市场营销学、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察、仲裁等政府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市场中介组织从事律师职业、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及相关管理、各类文员、秘书等工作。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治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