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将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今年我校招收“专升本”学生90名,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应用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造价、软件工程、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共18个专业。
二、推荐条件
1.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高校推荐的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参加2018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者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
2.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及《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见附件2)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
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或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我校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①填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照片:格式为JPG,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在6KB-20KB之间,尺寸不超过480*640,(宽高比为3:4),宽度在90-480之间且须小于高度;
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中国银行账户(单位名称:萍乡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97703665527),并注明推荐学校、本人姓名及“专升本”报名费,报名时请附转账凭证复印件;
③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并签名;
④交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检表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招生就业处公章)。复印的高考录检表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
3.上述材料连同《萍乡学院2018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5日前由各推荐学校或本校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陶老师(请一律由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 42659577@qq.com 。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拔考试及时间安排
1.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两门专业主要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日。
2.我校“专升本”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
zs.pxc.jx.cn/)查询、下载。
3.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至善楼一楼B-116室),咨询电话:0799-6684329,联系人:陶老师,邮编:337055
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8年6月2日之前一周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考务科(至善楼二楼A-220室)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799-6684335。
考试地点:萍乡学院内(外地考生到萍乡市后可乘市内19路、20路、25路、37路、61路公交车抵达)。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制定萍乡学院《2018年“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我校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学籍迁移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入学要求于7月初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报考。
七、毕业待遇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向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萍乡学院!咨询电话:0799-6684329,668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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