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类别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考本科、单独报考高职(专科),也可以选择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2.考试科目设置
(1)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3)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以上“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本科、高职(专科)同卷。
兼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术科考试。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成绩呈现。
3.高考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2)提前本科志愿由估分填报改为知分填报。除自主招生(含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仍实行估分填报外,其他各批次志愿都实行知分、知线、知位网上填报。
(3)6月28日8时——7月2日18时考生网上集中填报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填报有误志愿修改一次。
(4)本科征集志愿改为的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即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总计划数,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
4.录取规则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