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专升本”招生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4号)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伟

副组长:邱建丁 潘运华

成 员:向绍萍、易逢荣、肖文福、荣联清、刘建明、欧阳咏梅、周云华、肖俊宇、谭晏瑞、文发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招生就业处),由向绍萍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纪委、监察处监督。

二、推荐选拔

(一)招生专业

根据各系申报的招生专业及学校实际,确定5个专业为“专升本”招生专业。

(二)推荐和录取指标

2015年录取指标为30人,推荐指标不受限制。

(三)推荐对象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者均可推荐。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1.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愿报名,并在5月18日前向所在系办好报名手续。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委托老师、同学或其他人报名。

2.各系根据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被推荐同学须填写《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2015年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四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和一张电子照片(要求是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背景要求是浅蓝色,采集照片要求图像大小约为192*144(高*宽),比例为4:3,照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K于5月18日前到所在系缴纳报名费。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30元。

4.各系于5月18日前到招生就业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pxxyzsb@163.com,招生就业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5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五)命题、考试

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学校组织。

1.命题形式:采取封闭方式,考试采取标准化形式。

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pjc.jx.cn/)下载、查询。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

2.考试时间:《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6日下午和6月7日上午。

3.考试地点:英华楼,详见准考证安排。

4.有关要求: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英语考试请自带调频接收机(86.5兆赫)。

(六)阅卷统分

阅卷工作必须由两名专业老师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的方式完成,统分工作在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教务处负责拆卷、登分。

(七)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本校英语录取分数线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

(1)各教学院审核拟录取学生的相关证件及现实表现。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

(3)学校审定。

(4)张榜公布。

3.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籍、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学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

(八)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报考,报考资格由学校教务处审查。

三、纪律要求

(一) 实施专升本“阳光工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的特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有关部门和各系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考生来信来访。要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系主要领导为本系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系的推荐选拔工作。各系、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禁举办各类复习班。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