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4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名额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20名(其中临床医学Ⅰ8人,临床医学Ⅱ2人)。
二、推荐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贵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见附件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
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注:报考医学类专业,必须与专科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
①填写《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2015年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四)一式三份(并贴上四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
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建设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宜春学院,开户行:建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6001250150050001666),并注明推荐学校,报名时请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
③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上述材料连同《2015年“专升本”报考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五)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6日前由各推荐学校统一寄送我校教务处。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ycxy_009@163.com。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拔考试及时间安排
1.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全省英语统考和我校组织的有关考试,考试时请考生自带英语调频接收机(86.5兆赫)参加考试。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下午和6月7日上午。
2.我校“专升本”有关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ycu.jx.cn/)下载、查询。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
3.报名地址: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13室)
联系电话:0795-3201229,13970556330
联 系 人:赵老师
传 真:0795-3201095
邮 编:336000
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5年6月4-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第二教学大楼(外地考生到宜春市后可乘市内8路、5路公交车抵达)。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划定英语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3.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籍、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要求将于7月在教务处网页查询。
六、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报考。
七、毕业待遇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宜春学院教务处咨询,解释权归宜春学院教务处。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宜春学院!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
附件二: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附件三: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四: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2015年报名推荐表(样表)
附件五: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样表)
附件六:2015年“专升本”报考名单汇总表(样表)
附件七: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
一、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高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高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招生计划,招收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普通本科统招计划,各招生高校申报每年专升本招生计划,省教育厅根据各招生高校申报意见统筹安排。
四、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五、推荐选拔程序:
1、招生高校发布专升本招生公告。
2、考生自愿报名,所在高校按报考条件进行推荐。
3、考生参加选拔考试,招生高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4、招生高校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5、录取的考生凭招生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籍、学籍迁转手续。
六、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基础课。2015年英语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2016年开始采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作为英语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全省专升本英语统一考试。两门基础课由各招生高校组织。
七、学籍和编班:经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八、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招生高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审查。
十、工作要求: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并网上公示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招生高校要做好普通专升本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考生在专升本报名或考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十一、组织管理:我省专升本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我厅高教处、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高校推荐选拔工作在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高校和推荐高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
附件二: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主要专业课1 | 主要专业课2 | 统考 科目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国文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英语 |
汉语国际教育 | 现代汉语 |
广告学 | 广告学原理 |
广播电视学 | 新闻学概论 |
政法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政治经济学 | 行政管理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法学 | 刑法 | 民法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会计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概论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基础英语 | 英语视听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声乐 | 器乐 |
舞蹈学 | 剧目 | 技术技巧 |
学前教育 | 音乐(声乐或器乐) | 美术(手工制作)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素描 | 创作(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动画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分析 | 高等代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语言 | 数据结构 |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 理论力学 |
土木工程 | 画法几何与土木工程制图 | 材料力学 |
工程管理 | 房屋建筑学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制药工程 | 有机化学 | 生物化学 |
药学 |
医学院 | 护理学* | 人体解剖学 | 护理学基础 |
临床医学Ⅰ* | 生理学 |
美容医学院 | 临床医学Ⅱ* |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 动物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微生物学 |
动物科学 |
园艺 | 植物学 | 园林树木学 |
园林 |
注: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标识有“*”的医学类专业须与专科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附件三: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4月中旬 | 制定宜春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方案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4月中旬 | 向校内外发布“专升本”招生公告 | 教务处 |
5月16日前 | 通知学生并组织推荐报名工作 | 各教学院 |
接受校内外集体报名 | 教务处 |
5月25日前 | 整理专升本考生名单,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 | 教务处 |
6月初 | 打印、发放“专升本”考试证 | 教务处 |
6月5日至6月7日 | 领取英语考卷,组织专业科目命题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6日至7日 | 组织考试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7日下午 | 组织教师阅卷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30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录取要求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7月5日前 | 向省教育厅报送录取方案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7月10日前 | 组织录取;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教务处 |
8月中旬 | 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 | 教务处 |
9月30日前 | 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 教务处 |
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四:
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2015年报名推荐表(样表)
报考学校 专业 准考证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贴 照 片 处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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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高考考生号 | 专科毕业高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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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综合测评 | 担任何种职务 | 受奖励情况 | 受纪律处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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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 测试 成绩 | 英语 | 基础1 | 基础2 | 总分 |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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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审批情况 | 院系意见 | |
毕业 高校 意见 | |
招生 高校 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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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推荐高校、招生高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五:
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样表)
报考高校 专业 准考证
参加高考考生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贴 照 片 处 (1寸) |
| | | | |
毕业高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 |
毕业证书编号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退役安置地(市、县) |
|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联系电话 |
| | |
选拔 考试 成绩 | 英语 | 基础1 | 基础2 | 总分 |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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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高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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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高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