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1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专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舞弊现象,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英语最低控制线及我校划定的2015年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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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省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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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线(含英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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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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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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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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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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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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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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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非金属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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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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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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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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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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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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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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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语成绩上线后,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录取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退役士兵录取计划单列,不占指标数;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不低于我校2015年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者录取。
二、指标分配
分配公式:
某专业计划指标数=(总计划数÷总考生数)×该专业考生数(考生数和该专业相应考生数均不含退役士兵考生)
2015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为30人,报考数51人,按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各专业计划指标数如下: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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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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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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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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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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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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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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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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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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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非金属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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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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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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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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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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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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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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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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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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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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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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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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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专业如符合最低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剩余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录取程序和有关要求
1.学校按照制定的录取方案和录取指标数进行录取,严格审核、把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2.学校审定后将预录名单在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3.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