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教育部部署2015年高招工作 提出26个禁令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24        来源:招生政策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出高校招生“26个不得”禁令,划定红线、严肃纪律。

  《通知》逐项细化明确了2015年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采取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同时要求高校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努力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力争2015年通过各类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

  四是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

  五是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六是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要求各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要求各地要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适当增加平行志愿数量,降低考生落选风险。2015年在部分省份试点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二是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试诚信档案建设。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提出高校招生“26个不得”禁令,划定红线、严肃纪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依据国家《信访条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据悉,近期教育部还将专门制定出台保障残疾人参加高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