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
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
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
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
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
实行“一年两考”。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总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
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
等级转换分
计入考生总成绩。
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
其次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主要举措有: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
另外,我省将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后续将作专题发布。
“3+1+2”的模式既体现了历史、物理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
“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
不分文理
,
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
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